長沙火車站前廣場,環衛工人正清洗路面。芙蓉區環衛局表示,將在本月底,給在崗環衛工人買上“五險”。圖/滾動新聞記者陳勇
  紅網滾動新聞記者 劉雙 劉志傑 報道
  近日,67歲的謝若凡領到了狀告“老東家”芙蓉區環衛局的二審審判結果。除一審判決賠償的51125元,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還判決芙蓉區環衛局支付其加班費6206元。
  謝若凡聲稱自己工作25年沒有社保,他的情況並非個例。今年2月20日,因不服被長沙市芙蓉區環衛局以超齡辭退,且未支付補償金及購買社保等,朱沛求等4名原環衛工將“前東家”告上法庭。朱沛求的代理律師李文英說,該案還沒有判決結果。
  4月22日,芙蓉區環衛局紀委書記廖侃承諾,月底就會幫區內所有在崗環衛工購買五險。
  事由
  工作25年無社保,他狀告環衛局並索賠26萬
  今年67歲的謝若凡原是芙蓉區環衛局的一名環衛工。2012年2月,他因年齡過大被辭退。
  在崗期間,環衛局和謝若凡沒有簽書面的勞動合同,也沒有為其購買“五險一金”,想到自己退休後沒有任何生活保障,他和其他幾名被辭退的環衛工討說法,但環衛局只同意每年給200元作為補償金。
  謝若凡不同意這個補償方式,“我從39歲開始做環衛工,搞了大半輩子,結果連個養老保險都沒有。”他說。
  2012年3月,謝若凡向芙蓉區法院提起訴訟,請求判決芙蓉區環衛局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、雙倍經濟補償金、加班費、未繳納社保而造成的養老金損失等共計26萬餘元。
  去年5月,法院一審判決他獲賠經濟補償金5萬餘元。法院認為,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,判決芙蓉區環衛局向謝若凡支付經濟補償為25個月×2045元/月,即51125元。但駁回了謝若凡其它的訴訟請求。
  謝若凡不服,隨後上訴至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。
  二審
  環衛工多獲賠了6206元加班費
  4月18日,謝若凡拿到了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下達的民事判決書。除了一審判決的芙蓉區環衛局支付給謝若凡的經濟補償金51125元,還獲賠了加班費6206元。
  “這個結果要說滿意肯定是不可能的。工作25年了,平時看個病都全要自己掏錢,現在辭了我,以後連生活都沒有基本的保障。”謝若凡說,被辭退後,他又在一家物業公司做保潔員,“不找點事做,沒有依靠。”
  謝若凡說,做環衛工時每天從早上6點工作到晚上10點,工資從最先的41.6元,到辭退前的1800元,除了2011年因長沙市參評全國文明城市領過2000元補貼外,再也沒有領取過其他加班補貼。
  回應
  芙蓉區環衛局:遵照法院判決執行
  長沙市芙蓉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紀委書記廖侃表示,對於此次法院宣判的結果,他們會遵照執行。
  廖侃說,關於環衛工保險的問題,去年長沙市政府就召開了一個相關職能部門的會議,明確從2014年1月1日開始,給一線的環衛工人進行參保登記,“也就是說給他們購買保險。”他介紹,目前芙蓉區前期的準備工作已經就緒,正在開始著手給環衛工人買保險,“這個月底之前,應該能給在崗的每個環衛工人買上保險。”
  他說,根據市裡的規定,2014年1月1日開始購買保險,“所以我們會從今年1月1日開始補繳,也就是說從1月1日到現在這段時間沒有繳納的保險,我們都會進行補繳,全市一盤棋,內城區的五區都會這樣做。”
  目前,芙蓉區有近2000名環衛工人,符合參保登記的人都會進行參保登記。“其實,除了我們之前就給環衛工人購買的意外險(屬於商業保險)外,也買了工傷險,等於我們只要購買另外的四個險就行了,這個月底完成沒問題。”
  “只要是招進來的環衛工人都會給他們買。包括2012年來工作的,現在還在崗的,我們就會給他買2014年1月1日開始的保險,以後進來的也會買。”廖侃說,長沙市政府已經給各個區都下達了經費保障的要求,各個區都會做相關的準備,估計環衛工保險這塊今年能得到解決,“這個不是問題。”  (原標題:環衛工稱工作25年沒社保 告“前東家”判賠近6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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